非婚生子女(因歧视和侮辱性用语而通常称为私生子)是指其亲生父亲和亲生母亲在受孕期间或出生时没有任何关系婚姻(法律定义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不同,因此有区别的好处。
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比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要低,即使他们具有相同的民事权利。过去在中国,英国,美国和其他地方,非婚生子女通常被视为耻辱。未婚母亲常常被迫或被说服放弃其子女监护权。有时,非婚生子女由其祖父母或其他已婚亲戚抚养,而亲生母亲则是非婚生子女的姐姐,姨妈或姨妈。直到1960年代,英国和美国才开始无视非婚生子女,这是一种耻辱。在中国社会婚外情生小孩,许多人仍然认为非婚生子女(特别是在婚外情出生的子女)羞辱了家人。
在父权制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对私生子的亲生父亲的谴责通常不如对亲生母亲的谴责强。除了男女性行为的标准不同之外,另一个原因是很难确定谁是亲生父亲。因此,一些亲生父亲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丈夫外,已婚男女所生的一些孩子将成为其亲生母亲名义上的孩子。即使是名义上的父亲也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父亲。在允许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如果没有婚姻关系的已婚男人和未婚女性有孩子,他们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妻子或conc来结婚(取决于不同年龄,地区和女性的法律)根据状态),在亲生父亲和亲生母亲建立婚姻关系之后,孩子也将成为合法孩子。
在古代东亚地区(中国,日本,韩国等),非婚生和conc生的孩子也被称为conc或conc。 (在日本实行一夫一妻制后,“ con妃”或“非-妃”“是指非婚生子女),但正式conc妃和非婚生子女的实际状况可能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古代,一个男favor夫(女主人)如果生了孩子就可以被视为a,但这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有些配偶生了孩子,他们仍然没有任何地位婚姻。他们所生的孩子有时对家庭不宽容,并经常在父亲去世后由父亲的正式妻子和conc妇驱逐出家,有些人被视为奴隶和女仆对待他们,甚至他们的亲生父亲也没有对待他们。例如,汉代魏青是其母亲魏玉和平阳县官员郑济的儿子,他们在生父的家中受到歧视和虐待[1]。 wi ves和conc妃没有孩子,而配偶或其他婚外情人则有孩子。这些非婚生子女通常由亲生父亲作为家庭的儿子(妓女)抚养长大,但亲生母亲的名字可能无法命名,也无法与她的儿子一起认出。 。一些非婚生子女无法由其亲生父亲抚养长大,他们将跟随母亲与他人结婚,将继父视为父亲,并跟随继父的姓氏。
[编辑本段]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非婚生子女和合法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具有继承权。
香港:
香港法律规定,1993年6月19日或之后死亡的非婚生子女有权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以来,单亲关系中就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前或婚后由当前配偶以外的人所生的子女)不具有亲生父亲的继承权。或亲生母亲的配偶。至于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
如果孩子出生时男人和女人都没有“有效的关系”,则该孩子是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都可以要求将父亲的名字包括在登记记录中(例如出生证明)。无需提供出生者与父亲之间血缘关系的任何证明,也不需要结婚证书。如果男人和女人以后获得“有效的婚姻”关系,则他们将被确定为合法的孩子。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母可以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要求另一名父母为非婚生子女支付a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此外,如果将非婚生子女视为家庭子女,则可以根据上述“法律程序和财产规定”向亲生父母索要a养费。
台湾民法规定: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存在真正的血缘关系,只要假定在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孩子是该关系中丈夫的合法孩子, ,这被称为婚姻推定。如果孩子实际上不是由妻子的设想中的丈夫所生,并且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其中一对夫妇可以提起拒绝结婚的诉讼(请参见《民事诉讼程序》第58 9、 589-1条)法律)。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因分娩而婚生的亲生母亲之间的关系自然与血缘相关(见《民法》第1065条)。但是,由于分娩的事实,无法确定与亲生父亲的血缘关系。因此,在要求或更正之前,非婚生子女与亲生父亲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因此,如果亲生父亲去世,则私生子将无法继承其财产。
近年来,由于亲属关系法的基本精神已从以父母(父亲)为基础佛山侦探收费,以家庭为基础,变为以儿童为基础,即保护儿童的优先权,加上同居而不是婚姻婚外生育的责任是什么?,非婚生子女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因此,将非婚生子女分割的价值变得越来越低且不必要。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区别对待。